答辩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答辩通知 >> 正文
关于2020年3月授位MPA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6:16    作者:    点击:[]

各位MPA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安排,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3月授位MPA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答辩申请表电子版1份(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批次答辩申请!)

拟申请本批次答辩的MPA研究生须于12月20日24点前将《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sdumpa@aliyun.com邮箱

2、学位论文电子稿1份(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批次答辩申请!)

拟申请本批次答辩的MPA研究生须于12月20日24点前将论文发送至sdumpa@aliyun.com邮箱。电子版论文应为PDF格式,作为附件进行发送,附件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例如:201410100-李三-XY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问题研究.pdf。

二、院内匿审

院内匿审拟定在12月下旬进行。

三、网上提交答辩申请(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

1)校对补充个人信息:

拟申请本批次答辩的MPA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充、校对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

MPA双证:12月20日—12月23日

MPA单证:12月20日—12月23日

3)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流程:

拟申请本批次答辩的MPA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注:1、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但没有通过的MPA研究生,仍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2、不参加院内匿审或未通过院内匿审的MPA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的毕业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MPA研究生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1、论文提交时间

2019年12月25日8:00至2020年1月5日17:00(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论文提交流程

学位申请人员须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重新申请人员上次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pdf文件)。

五、图像采集

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按研究生院规定完成。拟申请答辩MPA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完成后方能进入学校答辩系统,无电子图像照片者将无法进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答辩申请程序。

六、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本次论文答辩。

1、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分为准)。

2、未按学校规定交齐全部学费。

3、未进行学期注册。

4、未进行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

七、论文写作规范

论文写作规范详见《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附件3)。

八、论文答辩时间

论文答辩会拟定在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九、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见附件4。



附件1: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2:提交评阅论文流程

附件3: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附件4: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上一条:关于2020年6月授位MPA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12月授位MPA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关闭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济南)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滨海路72号(青岛)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威海)
电话:0531-88376518(济南)
0532-58630305(青岛)
0631-5688083(威海)
电子邮箱:sdumpa@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