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山东省最早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授予权单位,旨在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培养德才兼备和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
山东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主要依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进行,从事相关学科教学与科研的教师97人,在近5年先后承担百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教材或专著16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近70项。在相关学科和山大特色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地方发展的实际需要,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设立政府运作与管理、公共政策、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建设与治理创新、公共财政管理、风险治理与应急管理、全球化与公共治理等八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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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2017年山东大学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200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2017年8月3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生方式
1. 考生类型:
1) B类考生:B类考生申请办法见《山东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B类考生提前面试申请办法》,考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MPA教育中心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给予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并组织提前面试,通过提前面试者可获得B类资格。获得B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联考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PA自主划线B线,可不再参加复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获得拟录取资格。
2) A类考生:没有申请提前面试,或申请提前面试但材料评审未通过,或参加提前面试但未通过的考生,均属于A类考生,该类考生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后,联考成绩达到山东大学MPA自主划线A线者,参加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的常规复试,按总录取成绩进行排名拟录取。
A类考生与B类考生的录取名额视当年考生情况确定, B类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40%。
2. 分数线划定:
B线低于A线,以招生当年山东大学正式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 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1)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在2016年11月9日-12日到我校指定地点现场采集本人照片,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4、考试科目: 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 14:00-17:00 英语
复试
1、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制与学习方式
1、学制:3年。
2、上课地点: 济南和山东大学(青岛)。
3、上课方式:根据实际需要,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的方式。
学位授予
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颁发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
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待学校通知。(学费咨询电话:0531-88376518)
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mpa.sdu.edu.cn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31-88376518
邮箱:sdumpa@sdu.edu.cn
其他说明
1、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4、学生来校上课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5、更多招生政策和信息,详见《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复试方案》(http://www.yz.sdu.edu.cn)。
6、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