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招 生 简 章
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目录
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招生单位: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0531)88376518 联系人:尚老师
山东大学是山东省最早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教学单位,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4年4月,旨在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依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进行,现有从事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与科研的教师9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48人,绝大部分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批教师为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
近5年来,先后承担近百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教材或专著16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近70项。在政府改革、公共政策、城市发展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经济管理、卫生政策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
在专业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地方发展的实际需要,山东大学MPA教育现设立了八个专业方向,即政府运作与管理、公共政策、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公共财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全球化与公共治理。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招生名额:100人
(三)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③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参考》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编(购买地点:中心校区电教南楼209室,电话88364074)。
山东大学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1.公共管理硕士(MPA) 代码:125200
二、报名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工作流程序及要求详见《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附件1)。
(一)网上报名
2013年 6月20日至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照片上传后,我校将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照片可自行到照相馆按国家有关要求拍摄并上传,或通过龙翼学生时代摄影公司拍摄(外地可网传电子版至该摄影公司,考生需提供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报考学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龙翼公司按照国家要求格式进行处理后再把标准照片传至本人提供的邮箱,联系电话0531-67812929,地址:济南市阳光舜城商业街H-08号(可乘 34、110、k100路汽车在阳光舜城欣欣嘉园站下车,向南30米),龙翼公司邮箱:xueshengshidai06@163.com。
(二)报名费缴纳
2013年全国联考各类别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2013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通过报名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
(三)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山东大学现场确认点确认并在我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确认点确认及本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山东大学现场确认时间: 7月12日—15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确认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一层西厅。
(四)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考生10月17日后可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参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4),本人签字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证书查询纸制打印件(需打印带二维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复印件均一式两份)以及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三种:1.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2.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3.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按照山东大学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一并提交审验。
以上需提交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装订顺序为:
①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②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 身份证复印件
④ 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 授予学士学位证明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的毕业证的考生,本人需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因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约2-6周以上),请有关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以前做好此项工作。
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以及不能提供相关毕业证、学位证认证证明,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四、考试
全国联考考试日期为:2013年10月27日,各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5。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及各类别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时需提交《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联考成绩、招生名额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相关测试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我校各类别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本省的招生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类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或专业领域调剂录取。
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对学信网不能查询或查询不到毕业证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七、缴费标准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标准执行。
相关事宜可参见以下网站: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http://xwb.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ad.sd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317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366060
传 真:(0531)88563495
欢迎各界有志之士
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6月
附件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流程操作图
附件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
附件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附件4: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5: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